法学期刊论文选题与写作:警惕初学者易入的那些坑
法学期刊论文选题与写作:警惕初学者易入的那些坑
林士平 西南政法大学学术期刊评价中心主任。内容摘要法学期刊论文选题和写作是一门专业很高的技术性工作。在论文选题立项、修改论文提纲、评审论文质量等工作过程中
在辅导学生撰写论文的过程中,我注意到他们普遍遇到了若干难题,这些问题对学术研究的品质造成了显著影响。接下来,我将逐一对这些难题进行详尽的阐述。
“纯学术研究”观念
过去和现在,我们对于“纯学术研究”的思考方式仍有保留。胡适曾试图通过提出“问题”来消除“主义”的干扰,而李大钊则认为“问题”与“主义”是紧密相连的。如今,有人试图利用“学术”来削弱“主义”,这种做法与胡适当年的尝试颇为相似,但实际上很难取得成效。学术研究应当遵循正确的指导原则,以免陷入所谓的“纯学术”的误区。
现今,学术期刊已不仅是学术信息的流通渠道,更演变成了意识形态交锋的战场。我们需对“纯粹学术研究”这一观念可能引发的负面效应保持警觉,确保学术研究能够持续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行,防止错误的思想观念对学术领域造成伤害。
选题脱离实际
众多学生在挑选研究课题时,倾向于选择那些包含多个主题的题目,比如《刑法轻罪化的边界》这类研究,然而,“边界”这个概念过于宽泛,难以明确划分。若将题目更改为《刑法轻罪化的趋势及其成本分析》,则能更集中地探讨特定领域,便于开展深入细致的研究。这类不符合实际、观念过时的选题,在学生群体中较为常见。
选题若显得空洞,即便内容并非虚假,也缺乏实质内容。以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为例,这应是常识,但若以此为主题进行空洞的讨论,对学术进步和司法实践并无实际帮助。学生在选择课题时,应注重与实际相结合,避免陷入这种无意义的选题。
主题把握不当
某些文章在结构安排上并未紧密围绕核心议题。以某些探讨青少年非犯罪化的文章为例,作者将超过一半的内容用于阐述青少年年龄段的划分及其所引发的争议,这显然与文章的核心内容有所偏离。这种情形表明,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对文章主题的掌控能力尚需提升。
部分作者对文章的整体布局和框架搭建不够重视,没有依照写作大纲进行操作。这样的做法使得文章结构显得较为松散,主题不够鲜明。学生应当培养依据提纲写作的习惯,科学地安排文章结构,确保文章内容紧密围绕主题进行阐述。
学术综述缺失
有些学生在动笔写作前,并未进行学术综述,或是综述不够全面。在陈述观点、进行论证以及得出结论的过程中,他们往往过分关注个人感受,却忽略了如何有效说服他人。这种做法导致文章缺少必要的参考和对比,进而显著降低了文章的可信性。
未站在他人的立场考虑,对学术领域中各种不同的观点置若罔闻,更未曾进行过分析和评判。这样的行为显然对学术研究的深入发展是不利的。因此,在撰写文章时,学生应当重视学术综述,从多个角度去审视问题,并据此对自身的观点进行补充和修正。
未遵循学术规范
一些学生过分强调个人风格和个性,但忽视了学术团体设定的规范。学术探究并非个人随意发挥的领域,它需要遵循既有的规则和准则。这种做法对学术交流和进步并无益处。
学术研究依赖于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与对比分析,这种参考和借鉴对于研究至关重要。学生理应主动参与学术团体,遵守相关规则,通过吸收他人的研究成果,持续提高自己的学术研究能力。
学术研究的正确方向
总体而言,学生在学术探索的过程中遭遇了不少困难。为了克服这些困难,学生需确立正确的科研意识,选题需贴近实际,注重文章结构和主题的掌握,认真细致地完成学术总结,并且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唯有如此,学术研究才能步入正途。
大家都在思考,学生们怎样能更好地解决这些学术研究的挑战?期待大家在评论区发表你们的看法,同时别忘了点赞和转发这篇文章。